修正「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」部分條文,自即日生效。
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發文字號:台內地字第1080261739號 修正「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」部分條文,自即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