朴子地政事務所提醒您,屋簷、雨遮不再辦理測量登記新制於今(107)年1月1日正式上路。內政部業於106年1月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,刪除「屋簷」及「雨遮」得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之規定,並以107年1月1日起新申請建造執照者開始適用,惟新制不溯及既往,不會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,今年1月1日前已申請建造執照或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者,仍適用舊規定。未來取得使用執照之建物,雨遮、屋簷等非實際使用之虛坪登記面積將減少,讓購屋者更容易掌握交易資訊,避免市場誤導欺瞞及買賣糾紛,以確保消費者權益。